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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防雷审查监督承诺事项

一、受   

二、收   

三、设计审查

四、施工监督

五、竣工验收

 

建设工程防雷审查监督  

一、受    理:在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受理,当场查验,不推诿。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作出是否应设防雷设施。对于免设项目当场签署意见办毕;对于须设项目只要资料齐全,当场办理登记、收费手续。

二、收    费:严格按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收费。

三、设计审查:严格按GB50057-94JGJ/T16-92GB50058-92GB15599-1995YD5068-98等国家规范、行业标准审查。

    限:自受理登记缴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(单栋的低层、多层住宅楼工程当日)内审毕。

四、施工监督:严格按照国家规范、防雷设施施工质量验评手册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,进行中间检测检验。

    限:自收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预约通知日起1天内(含双休日,不含国定假日)完成检测,作出结论。

五、竣工验收:严格按照国家规范、防雷设施施工质量验评手册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,进行竣工综合检测验收。

    限:自收到建设单位预约通知日起2天内(含双休日,不含国定假日)完成检测验收,作出报告和评定结论。

         投诉电话:7265770  72669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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